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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00012
- 處分日期
- 2020/10/15
- 違規日期
- 2020/08/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新北市中和區自立路107號,承攬「鹿港鎮第一公有零售市場耐震補強工程(本縣鹿港鎮洛津段142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然本局於109年8月20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據現場人員表示該工程已於109年7月29開始施工,惟貴公司於109年8月13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稽查當時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自立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洛津段一四二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