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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50017
- 處分日期
- 2022/05/17
- 違規日期
- 2021/07/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汽車修配廠,從事噴漆加工程序,案經本局於110年7月20日15時20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及貴公司人員於廠外進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當時製程作業中),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查採樣地點屬農業區,周界排放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3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違規改善部分:原違規地點已遷移,爰此不再限期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二四六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二段115巷3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