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9-070075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違規日期
- 2020/03/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3月10日派員督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於107年4月申報貯存21.16公噸,107年5月申報產出0.5公噸,未見有申報聯單清除,申報貯存3.16公噸,該2個月申報產出、貯存、清除數量不平衡;又貴公司於107年2月5日委託小松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更換濾袋,惟未於107年2月申報有產出及貯存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一一號、四維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嘉街11號、四維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