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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泰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00005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10/22
違規日期
2018/05/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2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07年5月4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執行督察時,查獲廢水處理流程及設施有四處與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載事項不符,臚列如下:(一)T01-03混凝膠凝池未操作及添加藥劑,改以管中加藥方式。(二)於T01-02圓網篩濾機流至T01-04化學沉澱池之管線添加混凝劑及助凝劑。(三)T01-05暫存池1及T01-06暫存池2因槽壁破裂須維修未使用。(四)未經許可增設浮除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朝陽路一○七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路107號
統一編號
4973907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