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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00034
- 處分日期
- 2021/10/22
- 違規日期
- 2021/08/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8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M01製程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36-01號),查核時製程部分運作中,查核時污染源設備E002高週波爐正常運作中,惟後端防制設備A008脈動式袋式集塵器設備故障(未運作),且A008至排放管道P002未連接,未妥善收集及未維持防制設備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六路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六路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