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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60012
- 處分日期
- 2020/06/11
- 違規日期
- 2020/05/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5月6日14時59分派員至臺中市龍井區龍津段***地號稽查,貴公司通過廢木材再利用檢核資格,惟於上述土地露天堆置廢木材,未有防止廢棄物飛揚、逸散、污染地面之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9年6月30日前將場區露天堆置廢木材設置適當防止廢棄物飛揚、逸散、污染地面之相關措施或妥為移除,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露天堆置廢木材,未有防止廢棄物飛揚、逸散、污染地面之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自立二街一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段60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