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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06
- 處分日期
- 2020/05/04
- 違規日期
- 2020/04/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例行性稽查,本局於109年4月10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旅館業,有產出廢食用油且房客數263間,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三十二),產生廢食用油之下列依發展觀光條例申請登記並領有登記證之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且客房數達一百間以上之一般旅館(含其分館),惟未向本局取得上述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開始營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東勢里故宮大道七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東勢里故宮大道七七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