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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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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10-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4/27
- 違規日期
- 2021/03/29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3月29日稽查工作紀錄(稽查編號:EPB-124160),當日會同貴公司傅科長等人至毗鄰擴建廠區勘查,傅科長表示該地進行植栽綠化以作為變更地目之用,現場以挖土機進行整地工程,工期約於110年3月25日開始,且未有施工前舉行公開說明會與施工前30日內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主管機關預定施工日期之事實,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及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39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文山路犁頭山段一一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文山里文山路犁頭山段11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