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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文號
20-109-12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2/19
違規日期
2020/09/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廠因固定污染源反應槽(E003)經冷凝回收器之管線破損,導致丙烯酸乙酯氣體外洩至大氣中,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惟貴廠未於1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逕行逸散空氣污染物至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且鄰近空氣品質感測器亦偵測到明顯高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二路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二路8號
統一編號
8424385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