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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2/04
- 違規日期
- 2025/01/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二極體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6815-00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4年1月14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E104化學處理台(清洗)、E105化學處理台(濕蝕刻)儲存區存放銨酸、雙氧水、剝膜液,經現場詢問業者此為製程使用原料,惟未登載於操作許可證;且查貴公司操作紀錄表,部份原料用量超出許可證所核定之使用量,與許可證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安路一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安路一號(五樓)
- 更新時間
-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