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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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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00040
- 處分日期
- 2023/10/30
- 違規日期
- 2023/09/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2年9月14日派員查核,經查貴公司路竹廠領有工廠登記,登記產業類別為塑膠製品製造業,發現貴廠從事廢塑膠再利用,將廢塑膠經破碎等行為製成產品(塑膠粒),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竹西里中山路八八巷三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竹西里中山路八八巷三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