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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豐股份有限公司龜山廠

文號
40-108-05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5/01
違規日期
2018/04/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7年8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7年4月~6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4月~6月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東萬壽路六八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東萬壽路六八二號
統一編號
8655425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