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8-110008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違規日期
- 2019/10/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研磨污泥未依規定簽訂清除處理合約,另廢棄物貯存區未妥善收集貯存致研磨污泥流出白色廢液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8年12月2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派員前往複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
限改日期:108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3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長億六街三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長億六街3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