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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90033
- 處分日期
- 2024/09/20
- 違規日期
- 2024/07/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灰鐵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69-03號),本局於113年7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運作中,查有下列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一)依貴公司提供112年原物料報表,生鐵112年使用量為356.3公噸/年(許可核定120公噸/年),矽砂112年使用量為269.77公噸/年(許可核定120公噸/年),皆已超出操作許可證核定範圍,且逾10%以上容許差值。(二)依貴公司提供之操作參數紀錄表,113年6月A009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操作參數紀錄表每日壓降與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且逾10%以上容許差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9月23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南里里太明路三五九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螺潭里溪南路二段五一六巷一五○弄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