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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力星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7002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7/05
違規日期
2018/09/2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25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產出之「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代碼:C-0120)」貯存於太空包中,惟盛裝容器未標示事業廢棄物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標誌,且貯存設施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4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一街二五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一街二五六號
統一編號
5359518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