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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20006
- 處分日期
- 2019/02/14
- 違規日期
- 2018/12/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2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承攬之工地新港鄉中工段7地號督察,查該處為南亞塑膠工業有限公司新港銅箔四廠新建土建工程,發現違規事項如下:一、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產生之營建混合物(R-0503)於廠內分類後,部分混凝土塊鋪設於車行路徑,同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9條第1項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二、營建混合物(R-0503)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另貯存地點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不符,請依規定辦理。三、營建混合物(R-0503)廠內再利用,未依規定將再利用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等作成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5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西區竹圍里忠順一街一九號七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中工段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