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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5/15
- 違規日期
- 2022/06/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現場2座廢水處理單元砂濾器(T01-13)各有1條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之固定管線通往抽水井1(T01-12);砂濾器(T01-13)之逆洗管線、自來水管線與放流管連通(111年9月19日查證確認),與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廢水處理單元抽水井1(T01-12)右上方有1條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之固定管線連接至放流管,一旦廢水達該管線高度時,廢水即由抽水井1(T01-12)排至放流 管;另查抽水井1(T01-12)左上方有1個約4英吋之塑膠硬質管線,當作業廢水液位達該高度時,廢水即由該管線排至放流口,與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