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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00003
- 處分日期
- 2021/10/05
- 違規日期
- 2021/08/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1372-08號)食用油脂製造程序-植物油處理製造程序(含動物油處理製造程序),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2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貴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1)壓降操作值為0.2cmH2O(許可範圍為:2~6cmH2O),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興邦路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興邦路3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