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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70027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違規日期
- 2019/1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3項,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1日及11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經查貴公司無107年3月至12月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及衍生廢棄物之處置等紀錄,及無再利用產品產量、廠內暫存量及剩餘廢棄物量之營運紀錄,且未申報107年3月至5月之產品量、再利用產品銷售對象、暫存量等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3項、第19條第2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六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六路12號、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