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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一廠

文號
40-106-06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6/01
違規日期
2017/02/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製程產出之C-0301(閃火點小於60℃)及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液於廠內自行處理,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應委託合格廠商清除焚化處理之內容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八一四巷九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八一四巷九一號
統一編號
0440139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