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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20016
- 處分日期
- 2018/12/13
- 違規日期
- 2018/10/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2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查貴公司現場發現1部總設計蒸氣蒸發量達6公噸之鍋爐,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3批(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對象,惟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現場發現貴公司鍋爐運作中,貴公司未領有設置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停工。
限改日期:108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士林里長榮路六段五五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士林里長榮路六段五五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