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0-09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9/16
- 違規日期
- 2021/09/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0年6月16日稽查貴公司再利用廠區內造粒製程所產出產品粒徑大小與110年1月30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主要產品種類之塑膠粒(塑膠粒之粒徑3mm~5mm)、塑膠碎片(塑膠碎片之直徑5mm~30mm)規格不符,後經本局110年7月7日桃環事字第1100055195號函裁處並通知限期於110年7月31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局於110年9月14日再次派員前往稽查,其再利用廠區及其周圍產出之塑膠碎片直徑仍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列之產品規格,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貴公司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一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一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