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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違規日期
- 2020/04/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安定區從事M01堆置場作業程序,本局109年4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現場堆置場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覆蓋防塵網或防塵布未達80%,計缺失點數4點;車行路徑鋪設粗級配厚度不足,致其完全無防制設施功能,計缺失點數10點;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造成運輸車輛帶出逸散性粒狀物污染物質至貴公司門口及鄰近路面,計缺失點數4點;核計缺失點數總計18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中榮里許中營二四之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港口段193-21、193-25~共15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