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30-107-02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2/02
- 違規日期
- 2017/10/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6條
- 罰鍰金額
- NT$4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6年10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住宅新建工程(湖子內段興安小段312、312-1~312-11地號等12筆)稽查,發現未依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設置沉砂池。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東區湖子內段興安小段三一二地號,東區湖子內段興安小段三一二之一地號,東區湖子內段興安小段三一二之二地號,東區湖子內段興安小段三一二之三地號,東區湖子內段興安小段三一二之四地號,東區湖子內段興安小段三一二之五地號,東區湖子內段興安小段三一二之六地號,東區湖子內段興安小段三一二之七地號,東區湖子內段興安小段三一二之八地號,東區湖子內段興安小段三一二之九地號,東區湖子內段興安小段三一二之一○地號,東區湖
- 違規地址
- 嘉義市湖子內段興安小段312、312-1~312-11地號等12筆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