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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00024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違規日期
- 2021/09/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採樣樣品經送本局環境檢驗科以毒性特性溶出程序(以下簡稱TCLP)取得萃取液,該萃取液中之各項重金屬檢測結果:總鎘:0.866mg/L, 總鉻:0.314mg/L, 總銅:0.380mg/L, 總鉛:6.35mg/L,其中總鉛濃度已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4之限值(5.0mg/L),判定所採集集塵灰為有害事業廢棄物,與該公司所提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資料不相符,依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神洲里豐洲路九六○巷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神洲里豐洲路九六○巷四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