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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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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20007
- 處分日期
- 2024/12/09
- 違規日期
- 2024/09/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環空操證字第H7084-00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9月19日派員執行督察,會同衛宇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貴公司排放管道(P201)粒狀污染物採樣作業,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實測值301mg/Nm3,未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30mg/Nm3)。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五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五四號25.063063063063062,121.1952791923259
- 更新時間
-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