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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07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違規日期
- 2020/04/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4月6日派員會同該公司人員至前揭場址查核改善完成情形,發現尚有貨櫃1只(內貯存廢玻璃、廢木材等)、1袋廢紙片(條)及2棧板之廢樹脂未完成清除,核認定屆期未完成改善,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按次裁處罰鍰新臺幣1萬2,000元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並再限期於109年7月6日(星期一)前,將貯存於前揭場址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全數清除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仍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7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9-080021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番婆里鎮安路九九巷五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草二段23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