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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8-02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2/11
- 違規日期
- 2019/01/18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分別於107年7月5日以錦字第10707001號函檢送「錦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初稿)」、107年9月17日以錦字第10709001號函檢送上開計畫(修正版)、107年10月3日以錦字第10710001號函檢送上開計畫(修正2版)、107年11月12日以錦字第10711001號函檢送上開計畫(修正3版)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本府環境保護局分別於107年8月24日以桃環水字第1070068904號函、107年9月21日以桃環水字第1070080983號函、107年10月23日以桃環水字第1070088802號函通知貴公司進行整治計畫補正,以書面通知補正3次仍未完成補正之事證明確,客觀上明足以確認,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二路一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村工二路12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