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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30020
- 處分日期
- 2020/03/12
- 違規日期
- 2019/07/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7月12日、108年8月16日清運車輛(6F-837)載運廢木材混合物(D-0799)〔聯單編號:E560148210800019、E560148210800016〕,D-0799為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惟該車輛未於108年6月30日前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逕行清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四)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正義里正義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正義路1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