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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60009
- 處分日期
- 2018/06/28
- 違規日期
- 2018/04/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為金屬製造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25日派員督察時,發現貴公司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102所監測壓降儀錶故障無作動及防制設備洗滌塔A122為維持正常運作,該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2.另查察時,現場僅有原料鋼鐵及燃料天然氣有每日紀錄,不符許可證所核定內容,原(物)料、燃料或產品產量之操作產製紀錄、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防制設備操作紀錄皆須每日現場紀錄。故障之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102監測降儀表所顯示單位為cm與許可證核定顯示單位mmHg亦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十二路十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十二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