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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08004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8/27
違規日期
2024/07/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7月11日8時30分至盛世環保工程行位於本市仁武區仁新段1764-9地號土地進行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所管工地之員工生活垃圾委託盛世環保工程行進行清除,因盛世環保工程行非屬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機構,故本局於113年8月6日請貴公司派員來局說明,並坦承上述情事,並表示後續將加強員工教育訓練避免再次發生,上開委託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二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仁新段1764-9地號
統一編號
1102650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