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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鵬通運有限公司

文號
21-113-10036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10/09
違規日期
2024/09/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KLD-3890,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不透光率為0.7m-1,已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2018年9月,排放標準為0.6m-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11月8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山下里翠亨路一二三巷一二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苗栗縣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臨時檢驗場
統一編號
9686206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