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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8/24
- 違規日期
- 2017/07/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塑膠粒製造作業,廠內押出成型程序(M01)之押出成型設備(E014、E005)操作中,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4、A005)未開啟,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6-110007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嘉太工業區光復路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嘉太工業區光復路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