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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竣工程

文號
40-112-08001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08/08
違規日期
2023/08/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即藝竣工程)於本縣褔興鄉褔鹿段1905地號自家親戚土地露天堆放自家房屋及工程所拆除木條、保麗龍、塑膠等裝潢物,惟未設有防止雨水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案經本局於112年5月19日派員查證屬實。前經本局以112年6月29日彰環稽字第1120040127號處分並限期臺端(即藝峻工程)於112年7月31日(星期一)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堆放自家房屋及工程所拆除木條、保麗龍、塑膠等裝潢物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依法清除,並於限期屆滿日前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及改善後照片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2年8月7日派員至上開地點查驗,臺端(即藝竣工程)仍未將堆放自家房屋及工程所拆除木條、保麗龍、塑膠等裝潢物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依法清除。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沿海路四段五五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鹿段1905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