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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8/07
- 違規日期
- 2024/06/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7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12日派員會同經濟部雲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竹圍子區人員及貴公司事業代表至貴公司廠內稽查,於貴公司污水廠旁發現不明軟管,查貴公司藉由抽水幫浦抽取廠內處理單元廢(污)水,以軟管直接排放,另查貴公司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並無核准此排放方式且未依下水道管理機關(構)核准之排放口排入污水下水道,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及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1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7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七號、斗六市長安里雲科路一段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七號、斗六市長安里雲科路一段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