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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10018
- 處分日期
- 2017/11/16
- 違規日期
- 2017/09/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勾稽貴公司新竹廠(管制編號:J5909654)於104年9月至105年04月期間之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於106年9月4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代碼:250899)產出之廢液pH值大(等)於12.5(代碼:C-0201),於105年04月份廢棄物產生量0.26公噸、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於105年02月份廢棄物產生量1.98公噸及廢砂輪(代碼:D-2406),於104年11月份廢棄物產生量0.2公噸,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分別所登載最大產生量為(0.22公噸/月)、(0.68公噸/月)及(0.01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10%之上限,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文化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