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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1-100011
- 處分日期
- 2022/10/03
- 違規日期
- 2021/12/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案件編號:43627827(000)後續辦理。2.本局於110年12月10日09時44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廠後方溝渠(西北側)牆面發現破損處,該破損處有補強之痕跡,於上方水管仍有漏水,另於11月29日時破損處流出廠內製程物料尚未清除,已有影響環境衛生,污染溝渠。3.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污染溝渠,依法告發。4.可於文到7日內提出陳述,逾期視同放棄。5.該廠於上周六(12月4日)已請廠家進行維修,視同改善完成,另水管請業者加強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4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興貴村興北一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興貴村興北13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