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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80023
- 處分日期
- 2022/08/22
- 違規日期
- 2022/05/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貴公司主辦「110股拆字第00***號拆除工程(管制編號:F111FF****-1)」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42點: 1、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工地標示牌,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設之鋼板未密合,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4、裸露地表:第一級營建工地,實施面積未達80%,記缺失4點。5、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6、拆除作業:拆除作業時未採行設置加壓噴灑水設施,於結構體包覆防塵布或設置阻隔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7條至第10條及第1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七號三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九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