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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園二廠

文號
40-110-05002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5/12
違規日期
2021/02/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將雞肉、豬肉及牛肉等肉類處理成食品後產生廢食用油,另查貴公司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5,000萬元,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忠義里南園路二之一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南園路2之16號
統一編號
2297781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