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肉品處理場
- 文號
- 30-103-100002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4/10/01
- 違規日期
- 2014/08/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期於103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仁愛路一段四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仁愛路一段48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