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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20
- 處分日期
- 2023/07/05
- 違規日期
- 2022/12/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負責人將整修大門產生之廢棄物(R-0503 營建混合物)棄置於本縣太保市田尾里溪南段30-2地號土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及第47條相關規定,將依同法第57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貴公司負責人將整修大門產生之廢棄物(R-0503 營建混合物)棄置於本縣太保市田尾里溪南段30-2地號土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及第47條相關規定,將依同法第57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罰緩。經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判決缓起訴處分確定後,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萬元,經計算得以扣抵罰鍰新臺幣3萬元。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西區車店里新建街九一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田尾里溪南段30-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