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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6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6/14
- 違規日期
- 2023/10/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 操作許可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654-01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督察時執行排放管道P001檢測作業,其異味污染物檢測結果數值為13,000,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貴公司於113年5月22日已提具相關製程防制設備改善證明及符合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視為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新工路八八號、新工一路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新工路八八號、新工一路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