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嶽觀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嶽觀行

文號
41-109-04108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4/30
違規日期
2020/01/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嶽觀行(下稱貴商號)從事清潔服務業,本局於109年1月6日12時整派員前往貴商號(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128號)稽查,查獲臺端於清洗桶子作業未妥善防範致白色液體污染地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大同里文心南三路一二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128號
統一編號
7724237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