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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大鴻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7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7/03
違規日期
2017/04/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6年4月27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TIN SCRAP(含粉末)一批(報單第AA/06/373/F0768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查驗結果,來貨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一三九巷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一三九巷一之一號
統一編號
8469796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