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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1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違規日期
- 2018/11/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五山商店從事豆皮及豆干等豆類製品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時發現下列違規情事:(一)使用廢木材再利用於燃材蒸氣鍋爐之燃料,未對於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及污染防制操作情形等做成紀錄。(二)燃材蒸氣鍋爐產出之廢爐渣貯存地點無有效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興貴村興北一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興貴村一○鄰興北一三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