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宜蘭縣
  3. 名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頭城二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名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頭城二廠

文號
30-102-100002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3/10/08
違規日期
2013/06/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6條之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一計算結果(如附件裁處罰鍰額度計算表),應裁處罰鍰新臺幣15萬元整。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頭城鎮吉祥路九三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頭城鎮吉祥路93號
統一編號
2315976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