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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80026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違規日期
- 2018/05/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王田廠)領有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20)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04-06),本局於107年5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王田廠)執行稽查時,查M20製程於106年度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規定執行周界異味污染物定期檢測,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9月28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7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南榮路一○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中和里南榮路一O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