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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8-010003
- 處分日期
- 2019/01/09
- 違規日期
- 2018/09/22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9月22日13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烏日區三榮五路與三榮路一段路口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經許可於公告限制時段使用動力機具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公告修正本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規定。惟本局再於107年9月22日13時52分複查,上述違規情事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核已再次(第2次)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三段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三和路與三榮三路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