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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3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3/12
- 違規日期
- 2017/12/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製程產生之事業廢棄物非有害性集塵灰(D-1099)貯存量申報為6.6噸,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料及其粉屑(E-0221)貯存量申報為90.427噸,貯存廠區內,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其產生之事業廢棄物(E-0221、D-0899、D-2601及D-0699)未依規定之格式頻率內容及項目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另其產生之資源化產品,未依規定標示用途範圍及申報其銷售流向、庫存等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第2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治路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治路二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