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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40065
- 處分日期
- 2017/04/18
- 違規日期
- 2016/12/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05年12月29日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之製造流程為:鋼板→蝕刻(鹽酸+氯化鐵蝕刻)→產品(腳踏車踏板止滑板等金屬製品),係屬金屬表面處理業(即金屬製品製造業),且貴公司商業登記資料之資本總額為新臺幣500萬元,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依規提具廢清書至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六嘉里六塊寮三○之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六嘉里六塊寮30之3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